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實施意見
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實施意見 (2020年9月1日印發)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9〕56號)精神,全面提升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和水平,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深入實施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推動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堅持嚴格保護、統籌協調、重點突破、同等保護,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手段強化保護,進一步健全保護機制,提升保護效率,降低維權成本,構建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的工作格局。力爭到2022年,全省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達到全國平均水平,侵權案件發生率繼續保持在全國較低水平,行政和司法保護各類案件法定期限內結案率達到100%;到2025年,全省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進入全國先進行列,知識產權制度激勵創新、促進開放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有效發揮,將湖南打造成為中部知識產權保護高地。 二、嚴格司法保護 (一)提升司法審判效率。深入推進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加強長沙知識產權法庭建設,促進知識產權案件審判人員隊伍建設。完善知識產權案件集中管轄和跨區域審理機制。優化知識產權案件快速審判機制,實行繁簡分流、簡案快審、繁案精審。把握不同訴訟程序證明標準的差異,依法對待在先關聯案件裁判的既判力,妥善處理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交叉案件。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在司法裁判中的指引作用,促進裁判規則統一。 (二)加大司法保護力度。合理分配舉證責任,適用事實推定,探索建立侵權行為公正懸賞取證制度,逐步解決知識產權案件舉證難問題。推行電子數據審查判斷規則,依法支持知識產權證據保全、行為保全申請,切實降低當事人維權成本。依法制止不誠信訴訟行為。對惡意侵權、重復侵權以及其他嚴重侵權行為,依法實行懲罰性賠償制度。健全行政執法部門和公安部門對涉嫌犯罪的知識產權案件的查辦銜接機制,深化在執法檢查、檢驗檢測、證據收集等方面的相互支持與配合,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力度。加強對知識產權案件審判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推動解決案件異地執行難問題。 三、加強行政保護 (三)健全協同保護機制。加強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有機銜接、優勢互補,促成司法和行政執法侵權認定標準上的相對協調。強化司法、行政、仲裁、調解、公證之間的工作銜接和信息互通共享,探索完善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機制,提升快速協同保護能力和水平。推動建立長株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會商和信息數據交流共享機制,促進法律適用和執行標準統一。 (四)加強行政執法聯動。完善省市縣知識產權行政執法統一協調、跨區域執法協作、案件分流和程序分類、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案例指導等機制。健全行政執法部門間重大案件聯合查辦和移交(送)機制。扎實開展知識產權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建立市場監管、公安、商務、海關、新聞出版、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協調及信息共享機制,開展常態化聯合執法協作。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實施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依法依規確定重復侵權、故意侵權、惡意侵權企業名錄,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統一歸集并依法公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鼓勵符合條件的地區構建涵蓋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等領域的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協作模式。 (五)加大行政執法力度。針對惡意侵權、重復侵權等嚴重違法行為,依法采取頂格處罰等措施,加大行政處罰力度。深入開展關鍵領域、重點環節、重點群體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完善電商平臺、展會、進出口等關鍵領域和高價值專利、國防專利、馳名商標、地理標志、計算機軟件、文創版權作品、植物新品種、中醫藥以及商業秘密等重點對象的保護機制,加大保護力度。完善新業態新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逐步制定具有湖南特色的保護管理標準。 (六)加快服務平臺建設。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結合湖南優勢產業布局,推動在重點園區建立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工作機制,提供知識產權代辦、信息咨詢、維權等事務“一站式”服務。探索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創新型企業集聚區開辟知識產權保護快捷通道,精準提供線上線下融合的知識產權運營、管理和成果轉化等服務。 (七)加強涉外知識產權保護。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糾紛的預警防范,提升企業涉外知識產權風險應對能力。支持各類社會組織開展知識產權涉外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加強自由貿易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國際性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建立和完善重大項目知識產權評估和審查制度。 四、強化經濟手段保護 (八)加大資金投入。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資金投入力度,積極推動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裝備現代化、智能化建設,支持行業協會、仲裁機構等開展知識產權糾紛調解、仲裁等工作,引導市場主體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鼓勵企業加大資金投入,并通過市場化方式設立知識產權保護維權互助基金,提升自我維權能力和水平。 (九)加大獎勵激勵力度。完善對中國專利獎、湖南專利獎獲獎者的知識產權創新激勵機制。嚴格落實職務發明獎酬制度,更好保護職務發明人的合法權益。完善侵權假冒舉報獎勵制度,加大對舉報人員的獎勵力度。 (十)加強金融服務。優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充分發揮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運營基金、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效能,充分運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保險等手段,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五、加強技術支撐 (十一)加強檢驗鑒定能力建設。完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鑒定技術支撐體系,加強知識產權侵權鑒定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司法鑒定機構專業化、程序規范化建設。在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件處理和司法活動中引入技術調查官制度,提高知識產權侵權判定能力和水平。 (十二)加強高新技術運用。加快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運用,實現知識產權侵權假冒的源頭追溯、實時監測、在線識別等功能,提高知識產權快速保護能力。推廣應用公證電子存證技術,提供更加便捷的公證法律服務。加快遠程訴訟平臺建設,積極配合開展知識產權行政確權遠程聯合審理。 六、深化社會治理保護 (十三)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培育和發展仲裁機構、調解組織和公證機構,推動依托仲裁委員會、行業協會建立知識產權仲裁院、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專業機構。完善知識產權仲裁、調解、公證工作機制,健全行業性專業性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鼓勵權利人和社會公眾利用仲裁、調解等非訴方式快速、高效、低成本解決知識產權糾紛。 (十四)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服務。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專家庫,為權利人和社會公眾依法維權提供培訓指導和智力支持。強化維權援助、舉報投訴等公共服務平臺軟硬件建設,豐富平臺功能,提升便民利民服務水平,加強重點領域、重點產業、重大活動和中小企業維權援助服務。 (十五)更好發揮行業組織作用。鼓勵行業協會加強自身建設,引導行業企業嚴格執行代理行業規范,自覺抵制和規制商標惡意注冊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無資質代理等違法違規行為。支持行業協會制定與本行業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團體標準。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知識產權保護治理。 (十六)提高企業維權能力。支持企業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提升自我保護意識。編制發布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指南,制定合同范本、維權流程等操作指引,鼓勵企業加強風險防范機制建設。鼓勵電商平臺企業制定電商平臺知識產權保護企業標準。 七、保障措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省知識產權協調領導小組、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統籌協調。落實知識產權保護屬地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定期聽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匯報,調查研究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強體制機制建設,落實人員經費。省直有關單位要在2020年底前制定本部門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具體工作措施。 (十八)加強督促落實。加強人大監督,開展知識產權執法檢查。發揮政協民主監督作用,定期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調研。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績效評估、營商環境評價和社會滿意度評價體系,完善通報約談機制,加大考評結果運用,督促各級黨委和政府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力度。 (十九)加強人才建設。建立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加大知識產權保護高端人才引進力度。鼓勵引導地方、部門、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學會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專業人才培訓力度。加大對熟悉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優秀干部的使用和培養力度,適時選派優秀骨干到高等院校、發達地區或境外培訓學習。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隊伍人員配備和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建立有效激勵機制,確保隊伍穩定和有序交流。加大知識產權技術調查官、仲裁員、人民調解員培訓力度。鼓勵高等院校加強知識產權相關學科建設,加強知識產權人才培養。 (二十)加強宣傳引導。創新宣傳方式,通過電視、網絡、報紙、新媒體、重大活動、白皮書等多種形式,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政策、典型案例等的宣傳力度。定期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專題培訓、普法宣傳,增強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大力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
公安機關備案號:430103020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