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市場監管局公布2025年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三批)

發布時間:2025-11-05 16:41 信息來源: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今年以來,全省市場監管系統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危害健康安全的民生領域,深入推進“鐵拳行動”“鑄劍行動”,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有效凈化了市場環境,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將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株洲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株洲市蘆淞區某車行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產品案

2024年10月24日,株洲市市場監管局對株洲市蘆淞區某車行銷售的三個型號“電動自行車”進行抽樣,經技術機構檢驗,上述三個型號“電動自行車”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和第四十九條的規定。2025年3月,株洲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給予沒收不合格產品、處罰款57484元的行政處罰。

二、湘潭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湘潭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產、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交流充電樁案

2025年1月,省市場監管局開展專項監督抽查,對湘潭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交流充電樁進行抽樣,2025年2月10日,湖南省產商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出具《檢驗報告》(D2025-02-J400132),該批交流充電樁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

當事人生產、銷售的交流充電樁經監督抽查為不合格,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2025年5月,湘潭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給予當事人沒收不合格產品、處罰沒款1800.34元的行政處罰。

三、邵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邵陽市某加油站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車用汽油案

2024年10月,省市場監管局開展專項監督抽查,對邵陽市某加油站在售的92#車用汽油(VIB)進行抽樣。經技術機構檢驗,該批車用汽油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

當事人銷售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2025年3月,邵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給予當事人責令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處罰沒款60508元的行政處罰。

四、岳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岳陽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水性節能環保一體涂料案

2024年12月,岳陽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對岳陽市某科技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并對該公司生產的水性節能環保一體涂料進行抽樣,經岳陽市檢驗檢測中心檢驗,上述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

當事人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水性節能環保一體涂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2025年1月岳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給予當事人沒收不合格產品、處罰沒款50480元的行政處罰。

五、臨澧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湖南省某花炮集團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案

2024年12月,臨澧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湖南省某花炮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兩批次組合煙花進行了抽樣,經技術部門檢驗,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

2021年1月,臨澧縣市場監管局分別收到常德市、益陽市、濟南市三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移送的案件線索,顯示湖南省某花炮集團有限公司銷往上述三地的三批次組合煙花,經抽檢不合格。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的規定2025年6月,臨澧縣市場監管局依法給予當事人處罰沒款71667.2元的行政處罰。(供稿:執法稽查局王世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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